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泉州嘉庆轻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15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丰民初字第2496号 |
案号 |
(2016)闽0503执10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石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颜文杏借款650万元,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不超过月利率2%为限)支付该款自2014年5月15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泉州嘉庆轻工有限公司、泉州正林鞋业有限公司、丁锦治应对被告柯石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泉州嘉庆轻工有限公司、泉州正林鞋业有限公司、丁锦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柯石堀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6-04-13 |
发布时间 |
2017-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柯石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611579357J |
登记机关 |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崇益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