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市丰南区和谐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4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丰民初字第2163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恢16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市丰南区和谐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本金人民币130万元,及自2013年6月8日起至本金50万付清之日止、2014年2月26日起至本金50万元付清之日止、2014年3月15日起至本金30万元付清之日止按年息20%计算的利息。被告唐山金利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赵阿方在抽逃注册资金人民币800万范围内、被告张殿军在抽逃注册资金100万范围之内,对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被告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5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唐山市丰南区和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时间 |
2020-0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阿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20604613194 |
登记机关 |
丰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市丰南区金盛底商1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