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市居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284****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桂0304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桂林市居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桂林市四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货款39199元; 二、驳回原告桂林市四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0元、公告费7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桂林市居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时间 |
2018-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万正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MA5KREFT2J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29号6幢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