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昆山市中大模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昆周商初字第00172号 |
案号 |
(2015)昆执字第03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昆山市中大模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山聚福族精密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货款67525.0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案件受理费1488元,由被告承担,该款原告已经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在履行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4-13 |
发布时间 |
2016-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国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周市镇陆杨金茂工业园金茂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