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中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11号 |
案号 |
(2015)佛城法执字第027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中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祥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568468.38元; 二、被告广东中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祥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货款利息(以3568468.38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自2014年7月1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上海祥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6946元,由被告广东中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还款义务时迳付原告,本院不另作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5-06-25 |
发布时间 |
2015-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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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丽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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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佛平路13号二层202室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