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7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91民初2078号 |
案号 |
(2019)赣0791执16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885001801110039);二、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向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54579.16元,合计5054979.16元(剩余利息、罚息、复利从2019年5月31日起按所欠借款金额,按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三、被告蓝田、黄惠竞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蓝田、黄惠竞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追偿;四、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7185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合计人民币52185元,由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蓝田、黄惠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蓝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07057004022 |
登记机关 |
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潭大道南段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