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泸州丰硕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2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503民初1687号号 |
案号 |
(2019)川0503执恢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纳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泸州丰硕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泸州纳溪百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0万元,并自2014年10月12日起以9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 二、被告张华素、高洁、陈伟、高俊伟、陈安云、曾维宽、周永贵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泸州纳溪百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00元,由被告泸州丰硕商贸有限公司、张华素、高洁、陈伟、高俊伟、陈安云、曾维宽、周永贵各承担800元(上述费用原告已垫付,被告履行赔偿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时间 |
2019-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21MA68LFAL6L |
登记机关 |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太伏镇太伏街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