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弥勒市海荣磷化工业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58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504民初613号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2017)云2504执578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弥勒市海荣磷化工业有限公司、杨海偿还尚欠原告田发富的借款本金6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上述款项分期给付,于2017年5月11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并以6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止的利息;于201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并以3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利息。 二、由被告杨文勇、杨文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计5400元,由被告杨海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17-05-18 | 
| 发布时间 | 2017-12-2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杨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26753588128B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清水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