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联大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82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城民初字第379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4)城执字第00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联大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邵爱珍本金人民币260000元,并承担以借款本金26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8月19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对被告邢军、宋珍娟、崔岺的诉讼请求。案件爱理费5309元、保全费1870元,共计7179元,由被告青岛联大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02-13 |
发布时间 |
2015-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邢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790825268W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重庆北路91206部队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