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南安市恒兴仿瓷餐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3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583民初7707号 |
案号 |
(2019)闽0583执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省南安市恒兴仿瓷餐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尚欠福建南安市格尔美塑胶有限公司代偿款2235595.8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间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吴家庆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19-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家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746386878Q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安市省新镇省新村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