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长信铁合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4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石大民商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石大执字第01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邯郸市长信铁合金有限公司向原告宁夏贺兰山冶金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468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42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5720元由被告邯郸市长信铁合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5-06-18 |
发布时间 |
2015-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4059401618L |
登记机关 |
复兴区工商局 |
注册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西段路北(邯钢三炼钢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