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众志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44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521民初2615号
案号
(2017)皖0521执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马鞍山众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南京奥强汽配有限公司货款4307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6元,减半收取计438元,由马鞍山众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7-01-22
发布时间
2017-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晋月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5744324193
登记机关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工业集中区 同地址企业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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