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3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沧民初字第82号 |
案号 |
(2015)新执字第00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玉田县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453309.92元,并以此基数自2012年6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被告李立志、被告付丽珩对判决第二项内容承担连带责任;确认原告对已承建工程(3#楼基础、4#楼结构二层以下)享有建筑物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4-12-16 |
发布时间 |
2015-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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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凤(非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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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欣怡小区16号楼4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