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廊坊普兰打击乐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15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1025民初1888号
案号
(2018)冀1025执2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廊坊市双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700000元、利息915128.8元。 二、被告廊坊普兰打击乐器有限公司、李术芝、李俊深、陈万海、付万中、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25552.8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3-20
发布时间
2019-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术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02741535299N
登记机关
廊坊市安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葛渔城镇于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