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110民初340号 |
案号 |
(2016)黑0110执01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盛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共同偿还原告杜希江借款本金500万元(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 二、被告哈尔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盛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共同给付原告杜希江利息(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47 26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23 633元,保全费5 000(原告已预交),均由被告哈尔滨盛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盛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杜希江。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9-01 |
发布时间 |
2016-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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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秀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5738635889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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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宾县新甸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