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省瑞丽姐告安锐珠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8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瑞民一初字第294号、(2017)云31民终75号 |
案号 |
(2017)云3102执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5)瑞民一初字第294号 被告瑞丽姐告安锐珠宝有限公司、毛玺铭、蚌小新共同偿还原告朱保卫借款本金91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被告瑞丽姐告安锐珠宝有限公司、毛玺铭、蚌小新承担12558元,原告朱保卫承担1242元,公告费1200元,由原告朱保卫承担。 (2017)云31民终75号 准许蚌小新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8-15 |
发布时间 |
2017-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毛玺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姐告滨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