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惠安格牧林鞋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92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503民初8723号
案号
(2018)闽0503执6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惠安格牧林鞋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信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096697.62元、复利10622.65元、罚息200634.97元,并支付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 二、被告惠安县旭阳电讯有限公司、惠安县武红功夫茶叶店、谢松青、许建民、甘爱明、卢细川、董一琼、甘烈明、赵建南对被告福建惠安格牧林鞋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惠福建惠安格牧林鞋业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8-01-23
发布时间
2018-0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建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1579293729Q
登记机关
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惠安县黄塘镇许厝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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