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晋江汇达鞋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5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582民初2795号 |
案号 |
(2016)闽0582执03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晋江汇达鞋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晋江煌顺塑料有限公司货款243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3月17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6-06-22 |
发布时间 |
2016-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良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735670689N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江市陈埭镇桂林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