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志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97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瓯民初字第2722号 |
案号 |
(2018)闽0783执恢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省建瓯市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结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市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万元及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至2015年9月8日为141346.11元,标准按涉案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定于2015年1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逾期未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市支行有权申请依法折价、变卖、拍卖被告上海志展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座落于上海嘉定区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嘉字(2014)第007857号项下曹安公路2038号615、616、617、619、623、625、626室的抵押房产,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市支行对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陈诗强、陈观贵对被告福建省建瓯市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福建省建瓯市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志展房地产有限公司、陈诗强、陈观贵应于2015年11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0万元。 五、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5248元减半收取为4762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2624元由被告福建省建瓯市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志展房地产有限公司、陈诗强、陈观贵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8-17 |
发布时间 |
2019-08-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寿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7797647596 |
登记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嘉定区曹安路1525号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