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21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4民初878号 |
案号 |
(2021)京04执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潇(wang xiao)本金12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2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的标准计算);二、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潇(wang xiao)支付律师费12 000元、保全费5000元;三、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 849元,由北京建工新燕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光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1021720574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大瓦窑村3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