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1********26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25394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100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从北京市通州区怡乐园一区17号楼4层142号房屋内搬出;二、被告赵晶向原告刘煜支付占有使用费,以每月4000元为标准,自2018年1月3日计算至被告实际搬出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刘煜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元,由被告赵晶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