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红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83********5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683民初3253号 |
案号 |
(2021)鄂0683执1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湖北丽华秀商贸有限公司及肖君、陈东、曾红梅、陈军、曾红坤偿还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行借款本金346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3月24日按年息10.8%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请求湖北丽华秀商贸有限公司及肖君、陈东、曾红梅、陈军、曾红坤赔偿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损失40000元。请求湖北丽华秀商贸有限公司及肖君、陈东、曾红梅、陈军、曾红坤支付案件受理费34480元,公告费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