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康市瑞雪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8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0902执1524号 |
案号 |
(2018)陕0902执恢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汉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陕0902执1524号本院在执行陈兴英与安康市瑞雪食品有限公司、欧立斌、赵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陕0902民初149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26640元,执行费22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时间 |
2018-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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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晓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902758824628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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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科技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