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双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3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江宁商初字第00318号 |
案号 |
(2015)江宁执字第027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浙江双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南京申瑞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0000元、违约金71340元及此后的违约金(自2015年4月1日起按330000元的千分之一每日计算至给付之日止),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合计416340元及违约金,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被告浙江双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7595元,减半收取为3798元,由被告双富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申瑞公司垫付,被告双富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加付该垫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7-15 |
发布时间 |
2015-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9782372430X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萧山区新塘街道前塘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