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7********0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221民初300号 |
案号 |
(2019)桂0221执4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被告融安县宏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归还申请执行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代偿还款199951.83元给申请执行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二、请求被告融安县宏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37391.6元(该违约金的计算以199951.83元为本金,从2016年2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三、被执行人吕宗福,谭芬对被告融安县宏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负上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融安县宏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融安县宏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告费350元。 本案受理费548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届时应连同本案的债务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时间 |
2019-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