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伊川县皆诺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4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洛龙民初字第2497号 |
案号 |
(2016)豫0304执5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瀍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洛阳市鑫国铝镁合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015927.73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年利率24%,从2015年7月1日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 二、被告伊川县皆诺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嵩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曹卫军、袁进峰、曹国宁、曹国庆对上述第一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本案受理费4691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洛阳市鑫国铝镁合金有限公司、伊川县皆诺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嵩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曹卫军、袁进峰、曹国宁、曹国庆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11-30 |
发布时间 |
2016-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范存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9566460700X |
登记机关 |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瑶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