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河县洪顺水泥建材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15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柳民二初字第00048号
案号
(2016)吉0524执10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柳河县洪顺水泥建材厂于2014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智祥坤、郭庆贤购买砖厂款150万元,其中100万元计算利息(计息时间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至2014年8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执行中扣除已给付的5万元利息)。 二、被告于2014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智祥坤借款本金44万元及利息(计息时间从2013年10月23日开始至2014年8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 案件受理费11130元(已减半,缓交)、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柳河县洪顺水泥建材厂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6-11-21
发布时间
2017-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洪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24L15912611K
登记机关
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柳河县驼腰岭镇六道沟村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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