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漳州友玲工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9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平民初字第1961号
案号
(2016)闽0628执005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漳州友玲工贸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告张景泉借款本金人民币780000元及自2015年12月24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款限2016年8月30日前偿还。 二、被告漳州友玲工贸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告张景泉自2015年2月24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止的利息150000元。款限自2016年3月起至2016年7月止,每月30日前偿还利息人民币3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6-10-08
发布时间
2016-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晓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8MA2XN2C16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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