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天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5民初17536号 |
案号 |
(2019)京0115执5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磊与北京天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偿还李连杰借款本金30 000元,2019年6月15日之前偿还李连杰借款本金50 000元,2019年8月15日之前偿还李连杰借款本金50 000元,2019年10月15日之前偿还李连杰借款本金50 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李连杰借款本金120 000元(收款账户名为李连杰,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广渠门支行, 账号为6222080200029415281); 二、如果刘磊与北京天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一期逾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李连杰有权要求刘磊与北京天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并要求刘磊与北京天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5月16日起至剩余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 三、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刘磊与北京天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给付李连杰; 四、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李连杰负担(已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4-29 |
发布时间 |
2019-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663724042P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