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淮安利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3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浦商初字第00355号 |
案号 |
(2015)浦执字第01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张志明与被告淮安利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签订的《台北不夜城商铺投资收益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二、被告淮安利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志明返还投资款6万元及支付投资收益7900元,合计679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9-22 |
发布时间 |
2016-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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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曹卫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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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淮安市淮海南路1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