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富阳市明峰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0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惠阳商初字第00067号
案号
(2016)苏0206执2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明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百奇公司支付货款126544.25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该款自2015年3月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40元、公告费620元,合计3460元,由明峰公司负担。该款已由百奇公司预交,本院不再退还,明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直接支付给百奇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110302012920002480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1-21
发布时间
2016-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华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580270823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富阳市鹿山街道三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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