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铭龙天同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7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15民初7919号 |
案号 |
(2017)京0115执3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铭龙天同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北京创纪元中小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5万元及逾期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0月9日期间以1000万元为基数,2016年10月1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995万元为基数); 二、被告朔天通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告吴金玲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案件受理费81 800元,由被告北京铭龙天同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朔天通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告吴金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4-28 |
发布时间 |
2017-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井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46709673R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路9号二层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