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台州市黄岩公力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台黄商初字第2418号 |
案号 |
(2015)台黄执民字第03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台州市黄岩公力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返还给原告方力控股有限公司担保代偿款502877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5028774元从2015年7月29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001元,由被告台州市黄岩公力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11-02 |
发布时间 |
2015-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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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3668318545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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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新前街道北洋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