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7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成民初字第1446号 |
案号 |
(2015)成执字第01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兴忠、高淑英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飞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50万元、违约金;被告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徐飞、高荣川对被告吴兴忠、高淑英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6836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73369元,由被告吴兴忠、高淑英、沫鑫公司、徐飞、高荣川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5-10-19 |
发布时间 |
2015-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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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荣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11555755415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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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