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郓城县亨昌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郓商初字第265号 |
案号 |
(2015)郓法执字第009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郓城县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郓城县亨昌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郓城县华灵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金1 78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4月16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到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许兰平、曾兆喜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保证人许兰平、曾兆喜承担责任后,可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郓城县亨昌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郓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9-24 |
发布时间 |
2016-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胜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5744534945L |
登记机关 |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郓城镇后葛营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