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义市明珠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7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181民初1594号 |
案号 |
(2016)豫0181执2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铁延宁、虎亚芳、巩义市明珠净水材料有限公司、铁建勋于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前支付原告郭晓瑞借款五十五万元,于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前支付原告郭晓瑞借款五万元。被告王世杰对以上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案诉讼费一万零一百元,减半收取五千零五十元,保全费用三千七百七十元,由五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9-12 |
发布时间 |
2017-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利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1689728375H |
登记机关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巩义市芝田镇喂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