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卓祥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99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南民初字第7554号
案号
(2017)闽0583执43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共同确认被告仓储在原告处的荒料共441颗,2303.412立方米。二、原告以225万元支付仓储合同项下截止2017年3月31日前的仓储费,该款被告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125万元直至所人仓储费付清时止,原告自愿 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若被告在2017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100万元仓储费,则被告有权从原告处提荒料500立方米,若被告在2017年3月31日前付清上述所有仓储费,则被告有权从原告处提货余下所有荒料。四若被告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仓储费,则原告对被告仓储在原告处的荒料享有留置权。且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仓储费225万元及违约金。但应扣除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已支付的款项。五若被告未能提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且上述荒料在2017年3月31日前仍堆放在原告处,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继续支付2017年4月1日起的仓储费(仓储费按每季度每立方米50元计算,支付方式为每季度初的1日前支付,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至上述荒料出仓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7-08-11
发布时间
2017-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佛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9994739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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