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6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海民(商)初字第35616号 |
案号 |
(2016)京0108执11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三千零六十五万七千八百一十四元三角四分; 二、被告朝阳嘉能特钢有限公司对被告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朝阳嘉能特钢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第二款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被告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朝阳嘉能特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十九万五千零九十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朝阳嘉能特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6-11-08 |
发布时间 |
2017-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翠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3246926916651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喀左县中三家镇中三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