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崂民二初字第380号 |
案号 |
(2017)鲁0212执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庄光舜借款本金人民币900万元。 二、被告青岛弘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对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青岛弘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上述给付义务的履行期间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3-14 |
发布时间 |
2017-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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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玉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790818236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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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69号35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