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天宇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38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崂民二商初字第79号 |
案号 |
(2014)崂执字第000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天宇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岛东岩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31163.50元及违约金1311.63元。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吕咸萌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青岛天宇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01-06 |
发布时间 |
2014-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樊凤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163860566F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舟山岛街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