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蓝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6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年海民(商)初字第34878号
案号
(2018)京0108执34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福建蓝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太极鹏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款354 183元。 如果被告福建蓝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8-01-25
发布时间
2018-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沈素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2310603886Y
登记机关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科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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