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嘉兴宏泰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17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483民初3046号
案号
(2020)浙0483执1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桐乡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闫景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8756.05元,并支付利息(以58756.0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自2018年5月18日起计算至判决确认给付之日止)、代理费2400元;二、被告张洪光、丁常会、嘉兴宏泰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浙江融信担保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洪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57170241XN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嘉兴市市场路1061号公共服务大楼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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