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9Q0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91民初2484号
案号
(2021)皖0191执5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崔道翠与被告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6日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依法解除;二、被告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崔道翠购房款274320元并赔偿原告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274320为基数自2017年2月26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被告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崔道翠支付的房屋使用费16250元、代理费16000元、社保费用6000元等各项损失合计38250元;四、驳回原告崔道翠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20元,减半收取为326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3660元,由被告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7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轩家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NA99Q00
登记机关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973号森林海花园4幢1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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