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葛市浩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023执1837号 |
案号 |
(2018)豫1003执恢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风针、马书群、长葛市浩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贷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张文凡、张会娟、 长葛市鑫浩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风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市坡胡镇坡马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