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燕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0********13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0122民初414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7)浙0122执12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申请执行人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案款200065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119元、执行费22407元、保全费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7-04-25
发布时间
2017-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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