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燕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0********13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122民初414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浙0122执1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申请执行人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案款200065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119元、执行费22407元、保全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4-25 |
发布时间 |
2017-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