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柞水县通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36110********YL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1026民初571号 |
案号 |
(2021)陕1026执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柞水县通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徐光兵支付劳务费39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柞水县通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