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南纸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5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802民初2391号 |
案号 |
(2020)桂0802执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华南纸业有限公司于本案生效判决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秀娟赔偿代偿贷款以及费用共2556837元;二、驳回原告陈秀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原告陈秀娟负担4550元,由被告广西华南纸业有限公司负担262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华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800574580497W |
登记机关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