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遵化市天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0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遵民初字第01086号
案号
(2019)冀02执196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遵化市天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遵化市诚信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并自2014年10月21日起按24%计付月综合费率、月利率;被告王晓东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 800元,保全费5 000元,共计27 800元,由二被告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9-06
发布时间
2020-0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福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遵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遵化市遵化镇大二里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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