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景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30********19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克东商初字第77号
案号
(2014)克东法执字第004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春华、宋来威共同给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98189.58元;二、被告田春华、宋来威李景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克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4-10-27
发布时间
2016-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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