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谷文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2********21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里民二商初字第75号 |
案号 |
(2015)里执字第01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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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谷文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大发欠款26860元;二、被告谷文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大发自2011年11月31日至2015年6月10日的利息4824元,2015年6月至欠款还清时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给付;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8-26 |
发布时间 |
2016-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